宝博体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宝博体育、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宝博体育、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9,599,750.2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00,000股扣减累计已回购的库存股1,020,400股,即62,979,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234,700.00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38,237,128.76元,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共计85,471,828.7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56%。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9,599,750.2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00,000股扣减累计已回购的库存股1,020,400股,即62,979,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234,700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38,237,128.76元,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共计85,471,828.7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56%。
如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随着国民对自身健康的日益关注,医养健康相关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同时,2021年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强省”建设为统领,壮大发展医养健康产业,为医养健康相关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上述规划政策的出台凸显了国家对维护国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医养健康相关产业良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历经多年的研发与积累,公司已形成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粉剂、口服液、滴剂、瓶装饮品及袋装饮品等多剂型、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同时建立了高效的研发管理及供应链管理体系,能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涵盖产品定位、配方研究、生产审批及成品生产等全流程服务。
”品牌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公司未来还将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力度,形成品类齐全、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营养保健食品涵盖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粉剂、口服液、滴剂、瓶装饮品及袋装饮品等多种剂型,可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公司主要产品的剂型情况如下图所示:
从产品功能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增强免疫力、增加骨密度、通便、祛黄褐斑、辅助降血糖、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缓解视疲劳、改善生长发育等18项保健功能。
从产品类别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骨骼健康、基础营养(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男性健康、女性健康、心脑血管、婴幼/儿童/青少年健康、中老年健康等类别。
公司丰富、全面的产品结构可以满足家庭、婴幼/儿童/青少年、中老年人、高端人士等不同类型消费群体的多样化健康需求。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200多种,主要包括明胶、鱼油、硫酸软骨素、磷虾油、大豆分离蛋白、DHA藻油、蜂胶等。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制度,从源头开始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对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公司一般择优选择2家或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对于大宗原材料,公司一般会预留一定的安全库存,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甄选制度,在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前,公司采购部、质量部、研发部、检测中心一般会综合考虑其产品质量稳定性、采购价格、交货期、质量管理水平等因素,采用现场考评和产品质量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价,并持续跟踪,所有物料一般会择优选择2家或以上合格供应商。
公司拥有完善的原辅材料储存管理制度。原辅材料由仓储部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储存,储存过程中保管员会定期对物料储存条件进行巡查,保证物料储存条件始终符合标准和要求。
营养保健食品所需原料对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的要求极高,公司对采购流程各个环节、供应商选择、原辅材料进出库始终进行严格把关,对主要原料严格执行批次检测制度,检验合格后才可进入下一环节的生产。
公司采用“备货生产+以销定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生产经营。公司设有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对历史销量较大,且自主配方的产品,公司采用“备货生产”的生产方式,以便有效利用产能,保证销售旺季订单的按时完成;对于客户定制或销量较小的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即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将月度生产计划下达至生产部门,实行按单生产。
生产部根据需求计划统筹安排生产。公司在各生产环节均设置了标准化的作业流程;鉴于部分客户存在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采购特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注重柔性化的资源配置,确保能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换产。公司对每批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合格、批生产记录审核合格和批检验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库。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合同生产和自主品牌两种。合同生产模式下,公司向品牌运营商提供产品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自主品牌模式下,公司产品通过经销商、药店等线下渠道,以及天猫、京东等线上平台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对大部分客户采用的结算模式,但对部分合作稳定或具有良好信誉的优质客户,公司会给予其一定的信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合同生产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主要服务对象为国内外的品牌运营商。公司设置合同生产业务部,负责合同生产业务市场运作及销售管理工作,包括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市场开拓、客户服务、销售计划等。
合同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特点,通过系统的市场调研与研发,向客户提供产品定位、配方研究、生产审批及成品生产等全流程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合同生产客户的获取方式主要为行业展会推介、业务团队市场开发以及客户主动联系公司开展合作等,个别情况下公司也通过经销商推广合同生产业务。
公司自主品牌包括“百合康”、“鸿洋神”、“福仔”和“足力行”等,自主品牌模式主要分为经销模式和直营模式两种,具体介绍如下:
经销模式是以城市或地区为单位,选择一个或多个有资金实力、网络覆盖能力强、有较强市场推广能力、认可公司经营理念的团队为公司的经销商。经销模式将公司研发、生产、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与各经销商的渠道优势结合起来,是公司目前自主品牌运营的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的经销模式按渠道可以分为线上经销和线下经销。在线下经销模式下,公司的下游销售渠道一般为药店、商超等;在线上经销模式下,公司下游销售渠道主要为经销商在京东、天猫及拼多多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
线下直营模式下,公司主要与国内大、中型连锁药店合作。公司负责提供产品、市场营销方案、销售支持、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零售终端则负责执行营销方案,实行全店全员推广。
线上直营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在京东、天猫、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设立官方旗舰店或专营店的形式销售“百合康”、“鸿洋神”品牌营养保健食品。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运营状况总体呈现良好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125.15万元,同比增长20.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06.56万元,同比增长22.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56.11万元,同比增长22.3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新力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薪酬符合既定方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宝博体育,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刘新力、王文通、王丽娜、刘海涛回避)。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1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2.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180.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0,243.1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251Z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宝博体育,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6.40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0,249.51万元。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29.98万元,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555.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合计为36,223.82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2022年1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龙须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威海龙须岛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荣成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须岛支行(以下简称“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威海龙须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8)、在青岛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在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0868)、在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888888)、在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999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银行账号:9999999)对应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3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3月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账号:00868)作为变更后募投项目“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5月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账号:8888888)资金划转至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5月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912.4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宝博体育,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投资进展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拟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仍为百合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与“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均未实施,公司拟将该两个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12,441.22万元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3年3月31日,两个募投项目的专户余额合计为12,480.76万元,后续会因存款利息收入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变更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0.65%。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51Z0002)。报告认为:百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百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6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80.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243.1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51Z0001号)。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6.40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0,249.51万元。
公司(含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注:因证券登记费减免的6.40万元调整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0,249.5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5,417.19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批准金额。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