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博体育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8.4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55.9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1,810.93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74.33万元。
公司2022年度经营数据已满足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研发投入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及资金需求,经公司讨论决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现有临床品种4个,其中西达本胺和西格列他钠属于已上市品种,西达本胺在国内获批用于外周T细胞淋巴瘤和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在日本获批用于ATL(成人白血病)和PTCL(外周T细胞淋巴瘤),在中国台湾获批用于乳腺癌(名称:剋必达锭、Kepida tablets)。西格列他钠获批用于运动饮食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两个品种目前还在开展更多适应症探索研究。其中处于关键3期的西达本胺联合R-CHOP治疗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以及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的临床试验均已完成试验入组,正在顺利推进和等待数据结果。这两个品种其他2期阶段的临床试验均在推进中。
西奥罗尼属于临床开发后期阶段的抗肿瘤药物品种,目前正在开展两项关键3期临床试验,包括单药治疗晚期小细胞肺癌以及联合紫杉醇治疗晚期卵巢癌,分别完成约一半或1/3的病例入组,其他2期阶段的临床试验正在推进中。
CS12192属于临床开发早期品种,2022年完成了临床使用制剂的更新,将继续完成1期阶段的临床研究。
深圳和成都早期研发中心完成了1个候选分子CS23546(小分子PD-1抑制剂,即下表的CS1001)的临床试验预申请(Pre-IND)的提交(已于2023年4月17日获受理),确认了2个候选分子CS32582(Tyk2抑制剂,即下表的CDCS15)以及CS12088(病毒核衣壳抑制剂,即下表的CDCS12)并开始临床前研究工作,其他项目正在先导分子发现或候选分子评估阶段。
公司的早期研发以自研为主,从立项、分子发现、候选分子确定到早期工艺开发的主要工作在研发中心内部开展完成,部分合成、检测和GLP规范性的工作通过与专业机构委外合作完成。同时,结合公司产品战略,开展外部项目引进来发挥重点治疗领域的资源优势。公司拥有一个功能齐全、经验丰富和人员精干的临床开发团队,临床试验方案及关键临床试验运营由内部团队完成,部分早期阶段的探索试验通过与CRO机构合作开展。
微芯生物西达本胺片委托集团子公司深圳微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深圳微芯药业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1号,该生产基地已通过环评审查和国家GMP认证,符合西达本胺片的生产条件。公司采用按计划生产和订单控制生产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根据微芯生物全年产品的需求量制定全年生产批次和批计划,再根据实际销售需求和安全库存量制定详细生产批次计划。临时订单按流程追加临时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集团和子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全程参与质量活动,关键工序严格执行审核放行制度,最终上市产品必须经过集团质量受权人放行后方可对外销售。
公司西格列他钠片由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生产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一路298号;该生产基地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公司采用计划生产和订单控制生产相结合的统筹计划生产模式,即根据公司全年产品需求量及安全库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生产批次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生产,如遇临时订单则按照规范追加相应生产计划。公司严格按照GM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门制定严格的内控标准,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经公司质量受权人放行的产品方能对外销售。
公司下设采购部,按照GMP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主要起始物料、辅料、包装材料进行采购。公司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影响程度的大小将物料分为关键物料 A级、关键物料 B 级和一般物料等三类,其中对于关键物料 A 级和关键物料 B 级的采购需要选择经质量保证部门评估、审计、批准的合格供应商按批准的请购单进行采购;生产用的设施和设备、检验用的仪器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公司研发部门所用的化学试剂、关键耗材由研发部门自行按需采购;仪器、设备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对肿瘤产品西达本胺的销售管理体系进行战略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 以服务患者为中心,根据疾病领域采取分线结合并线的管理模式来合理配置资源,以融合学术推 广、商务拓展与市场准入、科研合作的布局,以强大宝博体育、专业的医学专家团队和全面、精准的医学 服务团队力争进一步更好的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
公司代谢病产品事业部主营产品为双洛平^[®](西格列他钠片)。双洛平^[®]属于全新机制的创新口服糖尿病药物,临床医师对全新机制的药物本着对患者负责的精神保持谨慎的态度。因此,事业部采用了严谨的自营+合作推广(海正药业负责)专业化推广模式,对于自营推广模式覆盖的区域,由自营团队负责专业化学术推广合作,通过开展上市后医学研究、病例观察、学术交流、专业拜访、科普教育等方式,树立胰岛素抵抗治疗观念,传递双洛平^[®]临床疗效与健康获益。
生物医药行业关乎民生,同时也与国家战略、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近年来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也同时带动了生物医药行业的快速进步,但在创新药领域总体上仍处于追赶发达国家的阶段。相比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具有大量行业龙头企业的情况,我国创新药领域在国际上的总体竞争力仍然较弱。我国医药行业历史上长期以仿制药为主,市场规模虽然巨大,但出自中国企业原研、首创的产品很少。大量产品来源于仿制,或对于国外创新产品的快速跟踪开发(fast-follow)。这种快速跟踪开发的策略在近年来客观上也逐渐导致了在相同靶点药物的研发竞争愈发激烈,同质化研发项目逐渐增多。行业对于新靶点、新技术、新药物组合的需求巨大。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全球化进程,可以看到国内外企业间在技术和产品方面的合作案例也越来越多。企业可以通过自主研发、项目引进和合作等多条路径不断丰富有差异化的研发产品线和战略资源搭配。
生物医药行业属于国家战略领域高科技行业,国内企业需要充分利用所处资源环境、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战略布局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开展先进技术攻关。从而实现在技术水平、新产品数量和质量上的双增长,从而带动行业营利能力的不断成长。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在未来涌现出立足中国、以创新药为主的、具有全球研发竞争力的国际龙头企业。
公司专注对人类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抗病毒五大领域的原创新药研发,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可承受的、临床亟需的、具有革命性疗效的创新机制药物。相关新药行业也是国内外高成长领域,各国企业通过在技术、人才和商业化等方面的激烈竞争,不断推进产品、技术的行业革新。
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原创新药企业,在目前行业普遍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营业收入稳定增长,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保持盈利的创新药企。公司在研发能力、人才储备方面持续投入,经营业绩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公司提出独特的“基于化学基因组学技术平台的新药分子发现与早期评价平台”及临床开发综合策略,以此为指导方向,公司原创肿瘤新药西达本胺已有两个适应症在国内获批上市并继续开展其他适应症的临床后期开发。原创糖尿病新药西格列他钠已有一个适应症获批上市并继续开展其他适应症的临床后期开发,近期西格列他钠已被成功纳入国家医保,相信通过纳入医保将有利于显著提升西格列他钠的知名度和销售额。另外,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的肿瘤新药西奥罗尼正在国内开展两个适应症的III期临床开发。这些都显示出公司在原创新药从头研发的科学与风险控制能力,也在创新药行业具有较好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能力,尤其是从靶点确认至临床前综合评价的早期研发能力,代表着创新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实力。目前国内可比公司的产品来源包括自主研发和合作开发。目前公司在自主研发和合作开发两条路上同时布局。
自主研发模式即自行主导完成创新药物从靶点确认、发现新分子实体至临床前综合评价、从临床试验至获批上市的整个药物研发流程。该类研发模式对企业的核心研发能力要求极高,要求对于靶点、作用机制、药理联合协同等方面有更为深入的理解和运用,公司一直在这方面精益求精,意在从药物创制根本环节树立核心竞争力。可以看到近年来国内me-too、me-better 类(跟踪模仿)新药虽然在解决国人用药价格上发挥着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临床开发风险可控,但这类新药在注册上市和商业化方面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挑战。主要原因来自于同类型产品的赛道过于拥挤,往往国内同靶点同类型在研药物接近十个甚至更多。一方面注册准入越来越强调临床更优、与已有疗法的对比。另一方面,医保容量有限,最终同类产品的竞争主要以价格为主。从各方面都继续挤压me-too、me-better 类(跟踪模仿)产品的生存空间。
合作开发模式即引进其他国内国外创新药企业已经完成创新药部分开发工作的项目,通过联合企业间各自的研发技术特点和历史优势,尽快推进优势项目的研发进展,助力产品在相关赛道的竞争效率。同时,引进的项目通常也会着重考虑与公司现有及在研产品在机制、开发策略上的联合互补优势,希望达到“1+1〉2”的产品疗效战略宝博体育。公司目前已经过前期大量外部项目摸排,优先通过商务运作引进了双抗项目。在快速推进该产品本身开发的同时,与其他公司自研项目在开发、准入和商业化上形成战略协同。
公司自创立至今,坚持以原创新药为主导的研发理念和道路,兼顾与外部公司合作共赢的理念,核心是针对特定治疗领域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全新或革命性的治疗手段。在原创新药自主研发、合作开发方面表现出高度的科学与风险控制能力,在创新药行业内也具有较好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1)Me-too、Me-better 药物研发和上市“红海”竞争愈发激烈,创新竞争优势凸显
医药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永无止境,患者对于临床治疗效果、生存质量和用药成本的要求也只会越来越高。在部分疾病也仍然显著存在缺乏特效药、复发率高、生存期短或终身服药等问题。近年来,国内创新药行业在Me-too、Me-better 药物的研发上大举投入,这也是国内行业发展到目前阶段必经之路宝博体育,即从历史上的全面仿制药开发向创新药转变的过程。
但Me-too、Me-better 药物的开发目前已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红海”情况,大量同靶点同类型的项目在同一赛道中激烈竞争,导致项目产品在注册准入、市场价格等方面的竞争风险越来越大,未来必然导致行业内不少该类项目因赛道竞争过于激烈而无法上市或者无法按照预期实现长期销售盈利。因此,在国内仍存在较大的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创新机制的治疗药物价值在市场的价值也越发明显。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创新药领域的相关支持政策,通过 “优先审评”、“快速通道”、“突破性治疗”、“有条件批准”等政策继续加快创新药的审评速度。在过去的几年,虽然面临来自国内外形势的重大挑战,CDE批准的1类新药仍保持数量上的平稳有增。在2022年,CDE继续助推创新药的注册上市工作。年内CDE发布了《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针对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创新药,提出沟通交流时限为30日、品种上市审评时限为130日。可以看到近5年来,CDE药品评审平均时长相较数年前也确实有明显的缩短。新药的研发和上市是对于时效性要求很高的工作,越早成功上市,产品在商业端的获利空间往往越大。相关支持政策的持续优化,必将不断助力我国医药产业从仿制向创新的快速转变。
除来自于政策端的战略支持以外,创新药行业一直以来也是各种社会资源关注的重点领域。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越来越多的人才、技术和资本聚焦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社会稳定的中国。同时,随着越来越多高层次海归人员、及本土专业人才的聚集,国内医药研发企业在研发和管理领域将持续受益,加快在First in class 和 Best in class方向上追赶国际先进水平的脚步。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XIANPING LU(鲁先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IANPING LU(鲁先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2022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深耕原创新药的发现与开发、努力开拓市场、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控制力度,并不断推进药品商业化的进程,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核心技术的市场竞争力,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实现了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因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继续增加研发投入,以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的时间跨度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增强报告可比性,部分内容往前后年度适度延伸。报告内容涵盖公司在创新研发、规范治理、安全保障、环境管理、品质保障、行业合作、员工保障等各方面做出的成效及行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管理层与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秉持“原创、优效、安全、中国”的经营理念,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在研发宝博体育、市场、商业、生产、商务拓展与人才等各业务板块进行战略布局;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情况下,净利润虽承压但仍保持盈利。公司在研发方面积极发挥核心技术平台优势,不断丰富产品线的布局,全速推进研发项目的临床进展,让更多临床亟需的药物尽早实现商业化,惠及患者。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各项职责。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杨晗鹏先生、朱迅先生、宋瑞霖先生、黎翔燕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综合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多种因素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的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XIANPING LU先生、黎建勋先生、海鸥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8.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公司拟为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 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包括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宝博体育,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报名登记,并于参会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微芯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6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15,462,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537,3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11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1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110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7,664,948.38元,明细见下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40,776,174.90元,明细见下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安信证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Chipscreen 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安信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与安信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446号《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10,858,4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87,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性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